法律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信深圳公司破产案件有关法律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云地税法字[2000]5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0-04-27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为了加强对破产企业(公司)的税务处理,依法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税款流失,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信深圳公司破产案件有关法律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103号)转发给你们。我省企业(公司)的破产案件,地方税务机关均应作为破产清算组成员,参与破产企业(公司)的清算工作,对应征收的税款征收入库。

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