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渝地税发(2001)17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06-14
施行日期:2001-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卡塔尔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1]2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