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新国税函(2001)23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07-09
施行日期:2001-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