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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核对情况的第三次通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湘国税函(2001)23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09-07

施行日期:2001-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核对情况的第三次通报》(国税函[2001]542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应结合前段在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的开具、数据填录及上报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领导,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确保我省开具的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的使用通过率达到100%。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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