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内地税发[2001]11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10-12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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