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桂地税发[2002]18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06-10

施行日期:2002-06-10

时效性:已失效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338号)抄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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