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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1979年至1990年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部分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深地税发(2003)12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2-27

施行日期:2003-0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1979年至1990年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部分文件的通知》(粤地税办发[200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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