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儋州永茂实业有限公司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琼国税函(2003)14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6-10

施行日期:2003-06-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儋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儋州永茂实业有限公司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请示》(儋国税发〔2003〕15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儋州永茂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海树牌一级脱脂鱼粉免征增值税。

此复

二○○三年六月十日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