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海南正大畜牧有限公司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

发布部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琼国税函(2003)23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10-24

施行日期:2003-10-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澄迈县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海南正大畜牧有限公司生产销售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请示》(澄国税发〔2003〕1号)收悉。经研究,该企业生产的10种饲料产品(具体饲料产品名称详见附件)符合增值税免税范围,同意免征增值税。

此复

附件:海南正大畜牧有限公司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目录

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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