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渝国税发[2003]20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10-24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