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宁国税发[2003]24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12-18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市局各分局(局)、各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3]23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严格管理。

附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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