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关于哈密市扩大推行有奖发票范围问题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新地税函(2004)48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12-16

施行日期:2004-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经研究决定,哈密市自2005年1月1日起在饮食、娱乐、沐浴(含浴足、桑拿、按摩)、理发(美容美发)、照相业推行有奖发票,统一使用《新疆服务业定额专用发票》;届时上述行业使用的《新疆服务业统一发票》和《新疆照相业统一发票》停止使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04年12月16日新地税函〔2004〕481号通知)

新疆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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