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临岗公路、益阳至沅江一级公路和白沙大桥收取通行费使用地税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湘地税函(2004)21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12-31

施行日期:2004-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临岗公路设立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的批复》(湘政办函[2004]17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让益阳至沅江一级公路和白沙大桥经营权问题的批复》(湘政办函[2004]203号)文件规定,临岗公路、益阳至沅江一级公路和白沙大桥收费均属经营性收费,从2005年1月20日起,一律使用省地税局监制的过路、过桥收费发票,不得使用其他票据收取过路、过桥通行费。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