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大地税函[2005]2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3-1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