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宁地税发(2005)6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3-24

施行日期:2005-03-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5]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5]37号   2005年3月3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函[2005]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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