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成地税函(2005)24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8-01
施行日期:2005-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和意大利政府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换函生效的通知》(国税发[2005]53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