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苏国税函[2005]36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11-09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各省辖市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1019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鉴于本次停止执行的免税车辆图册内的车辆涵盖面较大,一些生产企业需重新办理免税申请的车辆较多,请各地认真做好相关企业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2005年12月20日前按要求将申请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的资料报送省局(流转税管理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十一月九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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