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字号:外经贸法发【2002】575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2-12-30
施行日期:2003-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十一、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