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过渡期车辆购置税业务操作说明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苏国税函(2006)14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4-11

施行日期:2006-04-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省辖市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过渡期车辆购置税业务操作说明的通知》(国税函〔2006〕3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