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宣化化肥集团有限公司等197户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冀地税函(2005)5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3-03

施行日期:2005-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张家口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宣化化肥集团有限公司等197户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张地税发[2004]114号)收悉。由于受市场环境、企业产品结构老化等因素影响,宣化化肥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亏损严重,无力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鉴于此,经研究,同意减免宣化化肥集团等197户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数额见附件。

附件: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审批汇总表(略)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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