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鲁地税函(2000)10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0-05-09
施行日期:2000-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草公司罚没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238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