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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宁国税函(2003)16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10-30

施行日期:2003-10-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雨花台分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函[2003]3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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