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2004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豫国税函(2005)12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3-25

施行日期:2005-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2004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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