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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为适应新时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需要,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我局组织制定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http://www.sepa.gov.cn/tech/hjjc/jczcfg/200704/P0200704273494083323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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