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关于对东莞市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的公示

发布部门: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11-19

施行日期:2007-11-19

时效性:已失效

关于对东莞市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的公示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组织了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初评工作。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初评合格的东莞市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realestate.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07年12月3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地 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 编:100835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东莞市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景瑞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联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阳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市五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定市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隆鑫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伟业集团宜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常州市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

重庆北城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正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宜宾寅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