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发布部门: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2-09

施行日期:2006-02-09

时效性:已失效

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为500名,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时,实有代表498名,缺额2名。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出额12名。其中,调离本市11名,他们是:荆州区选举的季斌,沙市区选举的张依涛、张家胜,江陵县选举的覃文萍、彭卫民,松滋市选举的王晓琴、谢思芳,洪湖市选举的万述永,驻荆部队选举的范怀月、胡庆平、张仕坪。逝世1名:石首市选举的高荆红。

最近,有关选举单位分别选举、补选了解12名市三届人大代表,他们是:公安县选举的傅立民、胡功民,荆州区补选的周永君,江陵县补选的蒋星华、张俊,松滋市补选的周建国、张静,石首市补选的蔡刚,洪湖市补选的周永乾,驻荆部队补选的武常宪、徐开智、杨雁鸣。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选举、补选的12名市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98名,尚缺2名。

特此公告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2月9日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