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劳动人事部计划劳力局关于职工受留用察看处分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解答(摘录)

发布部门:劳动人事部(已变更)

发文字号:劳人劳[1983]2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83-01-24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劳动人事部计划劳力局关于职工受留用察看处分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解答(摘录)   (九)职工受留用察看处分期间算不算工龄?

答:可以计算为工龄。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