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劳动人事部(已变更)
发文字号:劳人劳[1983]2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83-01-24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劳动人事部计划劳力局关于职工受留用察看处分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解答(摘录) (九)职工受留用察看处分期间算不算工龄?
答:可以计算为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