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的部分税目税率的公告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0-12-31

施行日期:200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的部分税目税率的公告   国务院决定,自2001年1月1日起,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的部分税目税率(详见2001年版税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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