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98-08-31
施行日期:1998-08-31
时效性:已失效
证监会关于同意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增持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权益的批复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你办《关于请予审批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向其控股的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注资事的函》(侨经发[1998]4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旅国际)向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旭兴发展有限公司60.2%的权益,该收购完成后,中旅国际通过旭兴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46%的权益。
二、在上述收购活动过程中,中旅国际应严格遵守境内外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在收购活动完成后,中旅国际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我会。
199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