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定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02-07-20

施行日期:2002-07-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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