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信息产业部关于不得盗用信息产业部及其司局名义征订书籍书稿的严正声明

发布部门: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1-10-11

施行日期:2001-10-11

时效性:已失效

信息产业部关于不得盗用信息产业部及其司局名义征订书籍书稿的严正声明 近日,我部发现社会上有人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管理部门”发送盖有其伪造的“国家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公章的征订通知,以“国家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的名义征订《信息产业法规全书》、《企业现行政策法规及国际惯例全集》,并在其所附的征订单备注中写有“我部全权委托北京社会经济研究所管理信息编辑部办理《信息产业法规全书》、《企业现行政策法规及国际惯例全集》发行任务”等内容。另外,我部还发现有人以“信息产业年鉴编辑委员会”征稿通知形式称信息产业部参与联合编辑《中国信息产业年鉴》,吴基传部长、吕新奎副部长担任编委会主任等。

现严正声明:我部政策法规司从未选编或委托其他单位选编过“征订通知”中写的《信息产业法规全书》、《企业现行政策法规及国际惯例全集》这两本书。我部从未决定编辑《中国信息产业年鉴》,部领导也从未承诺担任《中国信息产业年鉴》编委会主任。以上行为属于盗用国家机关和领导同志名义,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严重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极端恶劣的违法行为。请有关组织和个人注意,谨防上当受骗。我们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信息产业部办公厅200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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