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汕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第7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3-07-21
施行日期:2003-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收容遣送管理办法》的决定1999年1月16日市政府令第26号发布的《汕头经济特区收容遣送管理办法》,与2003年6月20日国务院令第381号公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相抵触,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予以废止。
汕头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