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中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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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04年7月13日(周二)中国人民银行将贴现发行2004年第五十三期、第五十四期央行票据,最高发行总量为400亿元。
第五十三期央行票据最高发行量为320亿元,期限3个月,缴款日为2004年7月14日,起息日为2004年7月14日,到期日为2004年10月14日,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本期央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特别提示,第五十三期央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401053),账号:23504053,支付行号:001100001509(已参加支付系统),电子联行行号:010150(未参加支付系统)。
第五十四期央行票据最高发行量为80亿元,期限1年,缴款日为2004年7月14日,起息日为2004年7月14日,到期日为2005年7月14日,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本期央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特别提示,第五十四期央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401054),账号:23504054,支付行号:001100001509(已参加支付系统),电子联行行号:010150(未参加支付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