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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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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推荐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报告》(陕环字(2003)33号)收悉。根据我局《关于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活动的通知》(环发(1999)105号)及《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条件(修订)》(环办(2002)12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与科技部联合组成ISO14000国家示范区验收组,对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了现场验收。根据创建工作报告及验收组意见,现批准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请认真做好示范工作,深入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推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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