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发布部门: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02-07-29

施行日期:2002-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八条关于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的规定,我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03年2月底以前进行换届选举。江西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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