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绍市委办发[2004]4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3-31

施行日期:2004-03-31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加快发展我市档案事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03]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创新档案工作机制、管理手段和应用技术,努力构建管理体制优、基础设施好、信息化程度高、服务功能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档案体系,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服务。

二、加快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展档案事业、提高城市品位、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中。从2004年起,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文明城市考核内容。市本级今年要抓好国家综合档案馆重点工程的建设,各县(市)也要抓紧新馆的规划、建设。市级各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将档案用房建设作为改善档案工作基本条件的主要措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档案用房面积、功能和安全措施。

三、加强档案法制建设

深入开展《档案法》宣传教育。各地要把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到普法教育整体计划,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档案法制意识。

支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法定的档案执法机关。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要把档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纳入计划。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与档案工作有关的标准、规范,应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各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格执行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技改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制度。

四、创新档案服务工作

推进理念创新。各级档案部门要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馆藏档案的整理、研究和开发利用工作,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进一步增强服务大众意识,拓展档案工作服务领域,加大档案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力度,努力满足社会公众对档案信息的利用需求。各相关部门要开放非涉密的政策性、公益性、服务性的现行文件和档案,并向档案部门及时抄送文件、资料和实时传送电子文件。

推进工作创新。重点抓好文件查阅服务中心和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要把档案查阅窗口和文件查阅中心纳入政务信息公开之中,将其建设成为本地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要把档案馆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创建范围,并作为“争做文明绍兴人、争创全国文明城”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推进体制创新。要发挥档案集合效应,方便社会公众利用。根据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推进档案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机关档案中心的新模式。

五、推进档案信息化工作

加快实施数字档案馆工程。各地要把数字档案馆建设列入政府“数字工程”,保障人、财、物的投入。力争到2005年底,在我市全面建成数字档案馆。

加强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纳入到电子政务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中。整体设计,统一设置符合档案管理功能需求的电子文件管理模块;同步实施,实现文件、档案一体化管理。各级政府信息中心要加强与档案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对档案数字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在电子文件的形成、流转、归档和利用中要切实维护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档案馆要实时接收各个部门形成的电子文件,并向社会提供非涉密的具有法律性、政策性、公益性和服务性的电子文件利用服务。

六、强化档案资源建设

科学整合档案资源。按照一个行政区域以国家档案馆为主体、档案室为基础来整合该区域内的国家档案资源的基本思路,合理确定国家档案资源的归属和流向。

加强档案收集工作。各级机关、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都属于国家档案资源范畴,任何个人不得把职务范围内形成的档案材料据为己有,拒绝归档。各级党委、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要安排档案部门的人员参加。各有关部门当前要着重抓好国家、省部级领导在当地进行调研和考察所形成的各种载体档案、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档案资料、当地重大活动档案以及其它重要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同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好行政区域变动、机构撤并、企业转制中的档案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当地国家档案馆移交。非公有制组织形成的档案,档案馆要采取寄存、协商接收等形式,收集保存具有典型性的非公有制组织档案。

七、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各地要把档案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档案工作列入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要把档案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乡镇的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每年定期听取档案工作的汇报,检查、指导档案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档案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切实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档案部门的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档案局(馆)的领导班子,加大档案系统干部的培养交流力度。加强基层档案人员的配备,落实档案管理人员。

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国家档案馆的重要档案征集费、重点珍贵档案和病变档案抢救费、档案日常维护费、档案资料编研费、档案科研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保证档案事业费要随着馆藏档案的增长而相应增长。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经常接触有毒有害环境,各地可参照人事部人薪发[1994]19号文件有关精神,享受档案劳动保护津贴,以保障档案管理人员的身心健康。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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