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浙土资党〔2008〕20 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11-05
施行日期:2008-11-05
时效性:已失效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省地勘局、省测绘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落实《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 年工作细则》工作责任分解,已经厅党组讨论通过,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抓好反腐倡廉惩防体系2008-2012 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要按照《工作细则》的内容,制定每年责任分解的实施计划,在年度工作计划中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
三、各级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实行“一岗双责”,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单位对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反馈,以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
二OO八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落实《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 年工作细则》工作责任分解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