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台湾
发文字号:(92)高市府财一字第092004478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8-25
施行日期:2003-08-25
时效性:已失效
中华民国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高雄市政府(92)高市府财一字第0920044784号令发布废止高雄市政府令
中华民国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高市府财一字第○九二○○四四七八四号废止「高雄市市库集中支付业务处理自治条例」
台湾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