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修正「国军官兵作战或因公失踪被俘人员家属待遇处理办法」

发布部门:台湾

发文字号:制剀字第093000065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6-23

施行日期:2004-06-23

时效性:已失效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国防部制剀字第0930000657号令修正发布第9条条文

第9条 失踪或被俘人员之家属持有眷属身分证者,得依照国军军眷业务处理作业要点及有关规定办理。

台湾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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