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修正「台中市政府辅助所属公教员工购置国民住宅作业要点」

发布部门:台湾

发文字号:府都建字第094011497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7-22

施行日期:2005-07-22

时效性:已失效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台中市政府府都建字第0940114971号函修正发布第7点条文

七、本要点奉市长核准后实施。

台湾当局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