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台湾
发文字号:府都建字第094011497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7-22
施行日期:2005-07-22
时效性:已失效
二、整体性防火间隔留设位置,以各该市地重划区整体性防火间隔留设配置图为准,或由本府另行规定之。
台湾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