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泸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七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泸市府发[2004]4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7-08

施行日期:2004-07-08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七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川府发[2004]1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希你们切实做好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加强后续监督与管理。

二○○四年七月八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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