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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5-25
施行日期:2005-05-25
时效性:已失效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梁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梁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意见》(渝委发[2004]31号)、《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县设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编[2004]69号)、《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梁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相关机构的批复》(渝编[2005]64号)精神,撤销梁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不再保留梁平县新闻出版局牌子,设立梁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梁平县体育局牌子),为县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原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新闻出版局)划出的职能
1、将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职能交由县文化市场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具体承担。
2、将依法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的职能交由县文化市场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具体承担。
(二)原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新闻出版局)划出上述职能后的所有职能全部划入新设立的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梁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梁平县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事业发展目标、规划、措施,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产业发展。
(二)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事业;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管理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工作的对外交流;指导艺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管理全县文化娱乐、演出、文物、美术品、图书馆和音像市场。
(四)负责全县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网络)行政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图书、报纸、期刊(含内部报刊、内部资料)、电子出版物的出版。管理全县印刷行业,执行内部资料准印制度,做好审批、印制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本县教科书、各类培训教材、重要文献及其它重要资料的发行工作。
(五)管理广播电视科技工作,指导广播电视科研和新技术开发、应用;按照市和县的统筹规划,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参与制定全县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六)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有关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卫星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视台(站)播出节目的管理和内容审核;负责电影发行放映的管理和有关行政许可证。
(七)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八)规划全县运动项目布局,指导业务训练工作;输送优秀运动员。制定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本县体育竞赛。
(九)指导体育宣传、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的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培育、发展体育市场,依法管理体育经营活动。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梁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梁平县体育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文化艺术科
(三)广电管理科
(四)新闻出版科
(五)体育科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梁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梁平县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党组书记、纪检组长按有关规定配备;正副科长(主任)职数5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原梁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梁平县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企业单位改由梁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梁平县体育局)管理。
(二)原梁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梁平县新闻出版局)机关现有在编人员调整调入梁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梁平县体育局)机关;原梁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由梁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梁平县体育局)管理。
(三)梁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县级党政机关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的意见》(梁委办发[2001]18号)、《关于做好机构变动工作衔接的通知》(梁委办发[2001]19号)、《关于在县级党政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梁委办发[2001]21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