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修改《澳门硬笔书法家协会》章程

发布部门:澳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7-13

施行日期:2005-07-13

时效性:已失效

为公布的目的,兹证明上述社团的修改章程文本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起,存放于本署的社团及财团存盘文件内,档案组1号59/2005。

第一条 宗旨

1.本会定名为“澳门硬笔书法家协会”。

2.本会以实用为重,致力普及硬笔书法,加强本澳与外地硬笔书法界交流,促进友谊,提高本澳的硬笔书法水平为宗旨。

3.本会会址设于澳门提督马路81号新都大厦一楼A。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于第一公证署
助理员 李玉莲 Isabel Dillon Lei do Rosario

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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