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第59号

效力级别:法律

公布日期:2012-08-31

施行日期:2013-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六十、删去第二十六章“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章节序号及条文序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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