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朔政办发(2008)2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3-31
施行日期:2008-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城镇居民的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朔州市人民政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尽快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工作规则,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朔州市人民政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特建立朔州市人民政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进行联合调研、分析,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居民人数、人员结构、收入状况、医疗支出等调查、摸底、测算工作;研究拟订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及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了解掌握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情况,通报工作进度,总结交流经验;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联席会议组成设置
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劳动保障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残联、市药监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共1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市政府领导任总召集人,市政府1名副秘书长、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教育局局长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落实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各县、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决策提供参考。由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全体会议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市人民政府。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听取工作汇报,落实目标任务,组织实施考核,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工作、形成合力,加强指导和督促,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编辑《联席会议简报》,报送省人民政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抄送各县、区人民政府联席会议和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并为各成员单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五)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市人民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还要共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朔州市人民政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高 厚 副市长
召集人: 辛 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平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高世宝 市财政局局长
元千子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 高怀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登云 市发改委副主任
康存吉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向凡 市教育局副局长
任建华 市卫生局副局长
任 凯 市民政局副局长
元 旭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喜堂 市劳动保障局纪检组长
李保斌 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培文 市残联副主席
崔润常 市药监局副局长
王 江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德玖 市物价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主任由郭喜堂兼任。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