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儋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补发原拖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儋社保?2006?2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2-11

施行日期:2006-12-11

时效性:已失效

各有关单位及退休人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原拖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问题。今年来积极筹措资金,决定补发在贯彻琼人劳?1995?213号文中不足额兑现的非公务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52元/月),人均624元。补发的时间段为1998年1-12月,享受范围为1998年11月31日前批准退休的非公务员退休人员。补发的基本养老金已于2006年12月11日拨出,请大家查收。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儋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