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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酒泉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酒政办发[2004]9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7-07

施行日期:2004-07-07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的领导,根据我市防治艾滋病工作的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酒泉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

一、主要职能

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制定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并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人员组成(略)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三、工作职责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研究提出艾滋病防治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相关部门制订艾滋病防治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积极给予技术支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协调解决艾滋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承担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的沟通与联络工作;承办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及重大活动,监督检查并落实委员会会议确定的事项;承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00四年七月七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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