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赤政字(2005)10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7-18
施行日期:2005-07-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决定,为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领取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人员,从2005年7月1日起每人每年增加余热补贴480元。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赤峰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赤峰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