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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萍府办发(2010)4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10-08-11

施行日期:2010-08-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萍乡市人民政府部分机构调整的通知》(赣委[2004]213号)和《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人民政府部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委[2005]10 号),萍乡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经济体制改革、市股份制改革的职责。

2、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的职责。

(二)转变的职责

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扩大县(区)政府用自有资金在公共服务领域投资的权限。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的科学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2、强化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切实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3、切实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责。将对竞争性领域的行业管理转变为宏观指导,促进行业自律。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三)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四)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落实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协调国家、省和安排市拨款的建设项目及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五)管理和协调市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调协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拟订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扶助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级储备粮、储备物资的收储、动用计划,引导和调控市场;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br>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实施。

(十四)指导、协调全市信息化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发改委内设14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投资科(招标投标管理科)、发展规划科、改革上市科、工业与基础产业发展科、农村经济发展科(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利用外资科、地区经济发展科、社会发展科、价格调控科、商品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派驻机构,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科室职责由市发改委在以上规定的主要职责范围内确定,并以正式文件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人员编制

市发改委行政编制40名,纪检监察编制2名,专项编制4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5名。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16名(其中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各1名),副科级7名。

五、其他事项

保留萍乡市物价局牌子。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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